南诀南临城。
最为富庶的摆摊地。
小谢宣足足吆喝了一整天,终于是挣到了十文钱。
而这也就够吃两碗面的面钱。
“小侯爷,你真的要靠我养吗?可能真的要三天饿九顿哦。”
小谢宣看着手中的十文钱,有些可怜兮兮的看向百里谦烨。
“苦尽甘来!用不了多久谢宣你就能靠卖书发家致富了!
而且,只要你把你北离卿相公子的招牌打出来,肯定就算是南诀的太子都可能来买你的书!”百里谦烨拍了拍谢宣的肩膀,以作鼓励。
“可是……要是小侯爷你把你北离镇西府小侯爷的身份亮出来,我们完全可以在南诀白嫖啊!
白嫖懂不懂?
读书人的最爱!”谢宣眼中若有光的看向百里谦烨。
“不行,除非谢宣你去给我买些好酒来,不然我就一个人白嫖,不带你嫖!”百里谦烨伸出食指来,晃了晃。
“十文钱的好酒……”
谢宣感觉目标有些难。
毕竟,寻常的酒就要十文钱不止了,好酒的话怕是没有银子都弄不到百里谦烨那一葫芦啊。
“也罢也罢!小侯爷今天我决定绝食了!努力卖书几天,攒够银子就给小侯爷你去买好酒!”谢宣强忍着不吃饭的欲望,再次在摊位大声吆喝了起来。
看到这一幕,百里谦烨不由啧啧道:“果然,读书人就喜欢白嫖!为了白嫖饭都不吃了!”
“不过你不吃,我可是要吃的!”
百里谦烨系统空间里还有百两黄金呢,足够他花很长一段时间了。
所以他趁着谢宣在卖力的吆喝,找了一处客栈装满了他的酒葫芦,然后又是打包了两个招牌菜。
一个凤求凰!
一个龙打滚!
打包好,百里谦烨就坐在先前那个凳子上,好酒好肉的吃了起来。
“不是?小侯爷你不是没银子吗?你是不是偷偷白嫖去了?还不带我?!”
看着百里谦烨大口吃肉,大口喝酒,小谢宣嘴都流出哈喇子来了。
“谢宣你难道没听过说我的运气一向很好吗?
我只是随便进了自家客栈,就中了那客栈中人流的奖励!
恰好是第一百位,所以免费吃一顿!”百里谦烨嘴角微微上扬。
“……”
所以小侯爷你不去搞银子,你是真的该死啊!
这运气,随便去一家赌场都能挣得盆满钵满了。
“谢宣你还傻愣着干嘛?这可是那我从那客栈打包来的招牌菜!一起吃啊!你还真打算饿着肚子卖书啊?”
百里谦烨看到原地不动的谢宣,喊了一声。
“那……那我不客气了!”谢宣早就饿的不行了,连忙抓起凤求凰,也就是红烧鸡大快朵颐了起来。
而龙打滚,其实就是驴肉。
不过,这一顿下来,百里谦烨、谢宣也是吃得非常香的。
只是这就有些苦了谢宣了,接下来的每一天百里谦烨都以自已运气好为理由,每天都能带来好吃的与谢宣共同享用。
但是,他还依旧每天监督着谢宣卖书,扬言你不卖书挣钱拿什么养我呀?
也因此,小谢宣每天晚上都要在客栈努力抄书当帕鲁,然后白天卖书,以此来游历南诀!
常此反复下来,小谢宣的手都结茧子了,但手上卖书挣的钱却是一分没能存下来。
因为卖书一天只够住客栈的钱,至于吃东西全靠百里谦烨每天忽悠他的好运来周济。
也因此,五年下来谢宣也做了五年的帕鲁,终于是在某一天看着百里谦烨是用黄金买的食物后,他才恍然大悟!
“小侯爷这哪里是没有带银子啊!他带的是金子啊!”
看着百里谦烨再次从客栈中打包出来招牌菜,已经十四岁的谢宣连忙重新回到了摆摊卖书的摊位前。
他站在摊位那继续吆喝着,当自已完全没有看到先前发生的事情一般,一直到已经十二岁的百里谦烨来到摊位前。
彼时的百里谦烨比起先前的七岁,脸上的稚气也是与谢宣一般已经褪去,改而换之的是一张颇为俊秀俊气的少年脸。
他一袭黑色劲装,上面绘有酒葫芦的金丝雕纹,再配合上他腰间随时都挂着的一个酒葫芦,以及那清秀俊气的脸庞,给人带来一种少年郎初入江湖,入世饮酒闯江湖洒脱不羁的形象。
“谢宣,我又又又中了客栈里面的招牌菜,来一起吃!”
百里谦烨将打包好的饭菜摆在了谢宣身前。
谢宣没有任何破绽的像往常一样夸道:“小侯爷,你这运气真好!”
“那可不是?!”
百里谦烨傲娇的夹着一块鸡腿,含在嘴里。
然后,就是掰开酒葫芦上的盖子,吃着鸡腿,喝着美酒。
眼睛方面还不忘拿起这些年来温洛玉给他寄来的信件!
当然,除了温洛玉的信件以外,李寒衣也每年都会给他寄来一些信件。
“娘,你放心我与谢宣在南诀过得可好了!而且现在我可是半步神游玄境的高手了!这天底下已经没人能够威胁到您宝贝儿子我的安全了!”
百里谦烨快速吃完鸡腿,然后就是拿起笔给温洛玉回信。
回完温洛玉的信后,百里谦烨又是拿起了一封封来自李寒衣的信。
他从第一封信开始看起,上面的内容是:“谦烨弟弟,我娘教我练剑啦!我马上就能破九品,入金刚凡境了!等我以后变得很厉害后,就可以保护谦烨弟弟你了呢!”
第二封信:“谦烨弟弟,我已经好久没有见到你了,我很想你嘞!
不过,今天我被李先生带去了一个很美很美的地方,那里叫做雪月城,李先生开始正式教我练剑了呢!”
第三封信:“谦烨弟弟,在李先生的教导下,我的境界进步神速,已经自在地境了,入了那良玉榜了呢!你肯定能够在百晓堂公布的榜单上面看到我的名字吧?!
你看到了会不会很高兴呢,因为我现在的境界可是与谦烨弟弟你一模一样了呢!”
……
五年来最后一封信,也就是第一百封信:“谦烨弟弟,今年我已经十三岁了呢,听师娘说这个时候男孩发育的更快一些,所以你是不是已经比我高了呀?
记得以前,你的头只到我耳边这么高呢!”
看完这最后一封信,百里谦烨不由自主的笑着拿起笔,给李寒衣回这最后一封信。
“寒衣姐姐,等你见到我你不就知道我有没有你高了?
只是,那个时候你可不要认不出我了呢!”
百里谦烨微笑着写完信。
而他信上的内容也是完全有依据的,毕竟当年六、七岁的大稚气未脱,还没长开,而现在却已经逐渐有了那少年郎的雏形了。
与之前相比,可谓是男大十三变!等到十七、十八岁的时候,怕是脸上已经完全没了当年的影子,饶是李寒衣恐怕也很难能够认出他来。
………